餐飲場所消防檢查需要檢查哪些東西
發布日期:2025-05-26
餐飲場所消防檢查全指南:從設施到管理的全面排查
一、消防設施與器材檢查
滅火器與消防栓
滅火器: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,確認有效期及數量適配場所風險(如廚房需配滅火毯、二氧化碳滅火器),嚴禁遮擋或挪用。
消火栓:測試出水穩定性及射程,檢查水帶、水槍、閥門完好性,驗證消火栓按鈕能否遠程啟動消防泵。
火災自動報警系統
模擬火災信號(如煙感、溫感探測器),測試報警靈敏度及聯動功能(如防煙排煙、應急照明啟動)。
自動噴水滅火系統
檢查噴頭無遮擋、損壞,測試水流指示器、壓力開關反饋信號,確保系統響應時間符合標準。
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
使用照度計測量斷電后照明強度,確保疏散指示標志清晰,持續供電時間滿足30分鐘以上。
二、疏散通道與安全出口
暢通性要求
疏散通道寬度≥1.4米,嚴禁堆放雜物、鎖閉出口,常閉式防火門需保持自閉功能。
標識與照明
疏散門設置“安全出口”標識,應急照明采用燈光型(禁用蓄光型),疏散指示圖需標明路線及當前位置。
消防車通道
通道凈寬≥4米,禁止設置障礙物或停放車輛,施劃明顯標識及禁停標線。
三、用火用電用氣安全
廚房專項檢查
油煙管道:每季度清洗一次,留存清洗記錄及前后對比照片。
燃氣安全:檢查燃氣報警裝置、緊急切斷閥、金屬軟管(長度≤2米,無“三通”),嚴禁使用可調式減壓閥。
電氣線路:穿管保護,禁止私拉亂接,配電箱底邊距地1.2-1.5米,安裝漏電保護裝置。
用火管理
爐灶周圍1米內無易燃物,明火作業需停業并落實監護人、滅火器材。
四、消防管理制度與培訓
責任制落實
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、管理人,簽訂責任書,建立消防檔案(含設施維護、隱患整改記錄)。
巡查與演練
每日防火巡查,每月組織員工培訓(覆蓋“一懂三會”),每半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。
隱患整改
對檢查發現的隱患(如消防設施故障、通道堵塞)需立即整改,無法當場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計劃并限期完成。
五、裝修材料與防火分隔
裝修材料
頂面、墻面、地面及隔斷嚴禁使用可燃材料(如聚氨酯泡沫),確保符合《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》。
防火分隔
廚房采用耐火極限≥2小時的隔墻分隔,隔墻門窗為乙級防火門,排油煙管道按防火分區設置并安裝防火閥。
六、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
儲存規范:嚴禁違規儲存易燃易爆物品(如酒精、液化氣罐),使用后需立即歸位并遠離火源。
七、消防控制室與值班
24小時值班:確保專人持證上崗,熟悉應急處置流程,值班記錄完整(含設備狀態、故障處理)。
法律依據與操作建議
法律條款:依據《消防法》第十六條、第十七條及《建筑防火通用規范》(GB 55037-2022),單位需定期檢測設施、整改隱患、組織演練。
實施建議:
制定月度檢查計劃,明確責任人及檢查項目(如電氣線路、燃氣管道)。
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年度全面檢測,確保設施合規。
建立隱患整改臺賬,跟蹤整改情況直至閉環,并定期組織員工培訓,提升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。
結語:餐飲場所消防檢查需從設施、通道、用火用電、制度等多維度綜合排查,通過常態化維護與培訓,構建火災防控長效機制,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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